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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匪我族类,匪我族事[1/3页]

  这一小队的队长叫崔晓仁,他过去的二十五年里,从不知知道宁歌这个人。

  哪怕宁歌点亮七七四十九盏文源灯,成为炎黄大陆有史以来最小的小文圣,他也不知道宁歌。

  他以前是很底层的人,身份卑微,能吃饱就是他的追求,自然不会关心宁歌是谁,文源灯是什么东西。

  但他有一个舅舅近些年在北境名气很大,名字叫做怀玉,是燕王的幕僚。

  燕王能把府邸迁到雪宇城,很大程度要归功于怀玉。

  没有怀玉的这个想法,就没有太祖皇帝的那句:“诸多儿子中,老四类我!”

  老四自然就是燕王,“类我”就是像我的意思。

  天下只有一个太祖皇帝,如果燕王“类我”……

  听闻,皇太孙曹仐曌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很是大度,说了一句:“皇叔果不负大洪!”

  怀玉就是从那时扶摇直上,在燕王府邸,地位与日俱增。

  作为怀玉的侄子,崔晓仁也时来运转,逐渐成为银海军中的一个巡城小分队的队长。

  在昨天之前,崔晓仁甚至也不知道宁歌。但昨天之后,他知道了宁歌,因为燕王的二世子曹炽告发宁歌勾结魔族。

  燕王家的事自然就是银海军的事。

  崔晓仁格外上心,甚至知道了宁歌就在雪宇城。

  胡九儿用性命相保宁歌,以至于神衣卫无法拿宁歌下狱,这件事作为巡城小分队的队长,崔晓仁不可能不知道。

  所以,宁歌出现在雪宇城中,裹着一条红红的被子,崔晓仁就有预感,这人很可能就是宁歌。

  雪宇城是军事重城,读书人很少,即便有,崔晓仁也认识。而宁歌周身灵气浓厚,跟曹炽告发书里写的读书人形象很是符合。

  最重要的是,宁歌承认了自己的身份。

  崔晓仁这一次折回来,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,他觉得羞辱宁歌的行为太过人性,对于勾结魔族的人来说,怎么也要打得他手脚断裂,像狗一样的在雪地中爬行,然后人人唾弃才对,吐点口谈算什么事。

  最为关键的是,二世子见不得的人,他一定也要痛恨!

  结果是,宁歌要他像狗一样的把被子上的口痰舔干净。

  太欺负人,简直就是太欺负人了!

  崔晓仁开始暴跳,然后指着宁歌大声吼道:“你知不知道我是谁?”

  宁歌一袭青衫,站在落雪中看着他,然后道:“我没有必要知道世间所有狗的名字!”

  “哐啷!”

  银霜刀从崔晓仁的腰间抽了出来,他对宁歌已经忍无可忍,一声咆哮到极致的声音,愤然传来:“很好!”

  一刀已经朝宁歌劈去!

  崔晓仁不过归化境后期,距离玄武境仅有一步之遥,能当上雪宇城巡城小分队的队长倒也并不是全凭关系。

  在他眼中,这一刀下去定然能把这个书生劈成两半了。

  他也是愤怒至极,完全忘记了这个人就算是神衣卫副使纪灵都要等圣旨才能处理的人。

  不过他不在乎,北境燕王最大,二世子又是燕王最宠爱的儿子,杀这样一个书生,说不定还能为舅舅帮上些忙。

  崔晓仁这样想着,刀势已经生成。

  落雪中刀光大盛,完全笼罩宁歌。

  剩余的银海军已经准备怎样夸奖自己的队长了。

  任谁也看得出来,这个书生死定了!

  崔晓仁这样想,剩余的银海军这样想,就连附近躲在屋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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